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 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
第三条 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所要求,做好校内资助落实情况,资料收集、资格审查、数据申报、加强管理、做到指标不浪费、指标落到实处。
第二章 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
第五条 院长是学院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院资助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章 申报管理
第六条 学院要严格按照各项资助政策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国家中职卡发放管理
第七条 学院资助中心收集好各系部上交学生申办资料,统一进行申办并领回、发放各系或班主任,班主任按照规定时间内发放学生并签名留案。
-
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办理中职卡银行凭证等。
-
学生申请表,按班按学号排序封面成册。
-
证明材料(村、乡盖章)
-
班级汇总表及电子稿(班主任填写)
-
中职卡发放签领表
-
班级公示相片电子稿
赣州技师学院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