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赣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赣州市第四届文明城市和第九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赣市发[2017]9号)。我院成功获评,喜获“赣州市第九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学院党委坚持把抓好创建文明单位和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确立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在年初召开专题工作会,进行了宣传动员,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创建责任,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针对文明创建工作,专门成立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委员负责对各自分管部门精神文明创建的督促和指导。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各方工作,制定精神文明创建规划,凝聚力量,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二、突出公益活动特点,深入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我院开展了道德讲堂、“职业教育活动周”社区家电维修服务、“文明班级”评选、法律知识讲座、诚信建设创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文明单位贫困村帮扶、文明单位帮扶社区和无偿献血爱心公益等活动,把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纳入到创建活动整个过程之中,在很好的宣传践行了我院精神文明的同时,也向社会大力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精神。三、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创建文明和谐平安校园为重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加强师德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师德氛围,推动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养成,全面推进综合治理,依法保障校园和谐稳定,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机关效能,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之中,以党支部创建带动所在单位创建,以党员争优秀带动职工争先进,以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全院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有序、稳步地向前推进。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及普法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宣传规划,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安全防范,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我院无治安大案,无重大责任事故。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格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认真抓好乱扔果皮纸屑治理工作。四、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加强诚信道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民道德实践主题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院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精心组织开展道德宣传日活动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做好身边好人推荐评议工作。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深入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工活动室、党员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经常性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五、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工程,把精神文明创建内涵精神贯穿融汇整个教育教学。根据实际,加强有关精神文明内涵精神的教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育教学中有关精神文明板块融汇的长效机制,加大师资在如何把精神文明内涵融入具体教学中方式方法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有关精神文明和教育教学相融入的研究,形成督查检查的常态机制,让教师不仅教知识,也传精神、道德和文明;让学生不仅学本事,也懂精神、道德和文明;如此,把精神文明内涵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地长抓不懈。我院将进一步推进和创新学院精神文明工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