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委教育工委传来喜讯,我院在2018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述职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这是我院从2015年以来连续四年党建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关心指导下,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努力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现代职业教育。
一、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党委书记带头上主题党课4次,其他班子成员也在挂点联系党支部上了主题党课。利用寒、暑假组织了2期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240余人次;编制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等文件资料汇编,印发了《十九大进课堂》学习读本。
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2次;党委及各党支部按“两学一做”“3+X”模式集中学习41次;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挂点联系支部的组织活动,并带头在今年召开的2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个基层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02次、党员大会63次、党课学习38次;制定了学院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和落实党建工作“12条”实施办法,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管理。选优配强了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编印了《党建业务工作手册》。全年共发展正式党员7名、预备党员2名,培养发展对象3名、入党积极分子11名。先后组织了108名党员干部参加江西干部网络学习培训、60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赣州市脱贫攻坚基础知识学习考试、57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112名在职党员参加校级党员教育和培训等。
四是严格标准要求,建好党建阵地。建立了7个在职党员活动室,建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立了党员工作群、党建工作群、支部书记工作群等纵横网络,还通过“七一建党纪念表彰”“五星创评”“先锋创绩”“党员先锋示范岗”等方式,积极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是丰富党日活动,深化志愿服务。各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7次,通过赠送贺卡书籍、开展谈话活动等,不断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归属感。先后组织党员260余人次到结对帮扶社区开展志愿服务20余次,服务社区群众380余人次,认领社区“微心愿”3个,并利用党员教师专业优势,开展了2次送家电维修服务进社区活动,受到社区干部及群众的广泛好评。
六是切实做好市委巡察整改。针对市委巡察反馈4大类35个问题,学院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准施策,制订了127项整改措施,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新建或修订了61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截至2018年11月8日,35个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成。
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学院极端重要的工作,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联系支部、分管部门和分管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加强管控。加强了对校园网站、广播站、宣传橱窗、课堂、微博微信、工作群、校内报告会、讲座、论文发表、论著出版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建立了意识形态专职工作队伍,增配了1名意识形态专职干事,各支部都有1名支委成员主抓意识形态工作,1名党员为支部专职网评员。
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了《意识形态考核管理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制度和季度例会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和管理。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全年共追责问责27人次。
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作风建设大讨论,在全院范围内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了“师德标兵”8名,“师德先进个人”12名;加强了考勤管理,在全院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选派了年富力强的科级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3名工作队员长驻扶贫村,做到了扶贫工作尽锐出战,“一边倒”,并加强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2018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口头提醒及约谈16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免职1人次,责令检查12人次,党纪立案1人,政纪立案3人。
四、人事人才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学院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人才工作的院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分工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多措并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积极创新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江西省卢培文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先后向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推荐教学名师和职业能力建设专家13人,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技能大师工作坊21名(现有4个技能大师工作坊先期在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设立)。
三是不断激发教育人才队伍活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2018年,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8名。制定了《党务干部工作激励实施办法》,加强对党务干部工作的激励;制定了《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2018年,拨出专项资金50万元作为各类技能竞赛和“名师带徒”工作经费,学院在赣州市第五届技术能手比赛中总分排名全市第一。(党群工作处 叶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