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技师学院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
(修订、讨论稿)
为加强班主任的管理,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班主任工作责任心,促进和提高班级建设和管理水平,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班主任的选聘、管理、考核及奖惩,辅导员参照此办法进行选聘、管理、考核及奖惩。
一、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情操。
(二)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和对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
(三)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能力,责任心强,关心爱护学生。
(四)熟悉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有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基本水平和能力。
(五)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有碍做班主任工作的不良嗜好和习惯。
(六)中技班班主任必须具备大专(高技)以上学历;
高技、技师班班主任必须由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本校教职工担任。
(七)任职前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验且经考察认定带班效果好者,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班主任的聘期、选聘及解聘
(一)班主任岗位设置为:兼职班主任和专职班主任(在职在册和聘用),每任班主任聘期与所带班级学生在籍时间等同。
(二)各系(部)、处(室)副主任、干事、本校专职教师和欲评定、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义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在册的其它岗位员工及外聘教师担任班主任。
(三)各系(部)选聘兼职班主任时,其程序为:系(部)推荐——学生工作科审核——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批准——报组织人事处备案。专职班主任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管理,其聘用程序为:学生工作科统一组织面试、考试、审核——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批准——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系(部)负责将老生班班主任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系(部)将春、秋季新生班班主任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科审定。
(五)前述需担任班主任的人员中若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担任此项工作者,需以书面申请形式按隶属关系签署意见后,报经分管学工的院领导审批。未履行相关手续者,将低聘一级,取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职务资格。
(六)中途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班主任者,班主任本人须提前一周向班级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期间工作必须照常进行。系(部)变更班主任要及时将名单报学生工作科备案。
三、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班主任在系(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工处的指导。
(一)经常性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工作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遵守《技师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班级考试、考查课平均成绩年年提高,不及格率年年下降。
2、组织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训,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赣州技师学院学生手册》,深刻领会相关制度的精神。
3、熟悉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找个别同学谈心,并在《班主任工作考核手册》上做好相关记录。
4、深入班级、宿舍,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接触,准确掌握本班学生联系方法,与本班学生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5、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科技、文娱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经常性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1、做好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检查,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制、守纪意识,做好班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新生班要在正式开学一个月内建立班委会、团支部,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文明守纪、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3、管理、督促学生搞好本班教室、宿舍和所属卫生区的卫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4、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班会(通常每周二下午),及时传达、落实学院、系(部)布置的相关工作,对学生遵守校规校纪进行讲评。每周日晚自习组织本班学生点名,掌握学生返校情况。
5、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班集体开展多种多样的文体、学习活动。班级组织到校外活动,须填写《外出校园活动申报表》,向系(部)申报批准,离开中心城区必须报分管本系(部)的学院领导批准,同时班主任必须亲自带队,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6、按规范及时填写《学籍卡》、《学生证》及各种表册,做好学期注册、学生操行评定、毕业鉴定、就业指导等日常工作。
7、开学两周内,新生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到本系及学生工作处办理胸卡。
8、班主任应在每学期正式上课后的第一周内与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其到校学习,在第二周内将情况了解清楚并向系(部)申报本班流失学生名单并注明流失原因。
9、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负责办理家庭困难学生申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国家免学费、助学金等)的有关手续。做到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10、与任课老师、实习指导老师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每次考试结束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做一次全面的分析,并用恰当的方式告知学生。
11、负责对学生的学籍处理、奖惩等提出初步意见,按规定的权限批准本班学生的病事假。
12、严格按学院布置代收相关规定费用,并及时上缴学院有关部门。
13、加强对班费管理的指导,建立明细账目,并监督班委于每学期结束前夕向全班公布班费的使用情况。
14、班主任每月跟班听课不少于4课时。
15、负责对本班教室、宿舍内财产的管理和交接,配合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搞好财产登记、交接,将本班财产明确具体责任人,及时督促学生缴纳财产损坏赔偿费用(由班主任负责),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财产失窃或损坏。
16、学生校外教学实习、社会劳动体验、顶岗实习期间,班主任须努力随时掌握全班学生去向和动态,保持以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联络,并做好该班的跟踪管理。学生毕业前必须把本班学生学籍资料及本班学生就业情况汇总分别报学生工作处和招生就业处。
(三)严守班主任工作纪律
1、爱岗敬业。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尽职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为人师表。工作严谨,作风扎实,雷厉风行。服饰要符合职业特点,整洁大方,不怪异装扮。举止稳重大方、潇洒自然、彬彬有礼,切忌轻浮粗俗、拘谨呆板。
3、尊重学生。在严格要求学生学习的同时,还要尊重全体学生。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更不可体罚学生。
4、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办事;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系(部)安排的晚自习值班,并填写好值班记录;在组织班级活动(如班会等)时不随意接听电话。
四、班主任的工作考核
(一)班主任工作学年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主要依据当年班主任月综合考评分的平均分、所带班级难度系数及系(部)综合评价分三个方面综合评定,分为一、二、 三、四级班主任,其中一级班主任比例为5%,二级班主任比例为10%。
(二)以下情况,班主任直接定为不合格:
1、因工作疏忽、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事件或学生违法触犯刑律的;
2、班主任参加晚自习值班、班主任例会和其他应到会议或活动一学期累计缺勤在5次以上;
3、兼职班主任一学年月综合考评分累计二个月不及格的。专职班主任月综合考评分累计二个月80分以下的。
(三)班主任考核分上的条件及标准:
1、接手因学生提前就业离校后二个以上班级合并班,当月综合考评分上浮10%;
2、因工作需要调整班主任,新任班主任接手时,当月综合考评分上浮10%;
3、凡带春夏季班的班主任,每月考核分上浮10%。
(四)班主任必须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防止学生流失
第一学期流失率不得超过8%;第二学期不得超过10%;第三学期不得超过3%(计算时间截止至下一学期开学半个月)。流失率超过标准控制率的班主任,本学期班主任每月考核分下浮5%;流失率超过标准控制率50%的班主任,本学期班主任每月考核分下浮10%;流失率超过标准控制率100%的班主任,本学期班主任每月考核分下浮20%,该学期评为不合格班主任。若学期流失率为0,则本学期每月考核分上浮20%;学期流失率不到标准控制率的50%,则本学期每月考核分上浮10%(参军、因病退学、开除不计入流失率)。
五、班主任的工作奖惩。
1、凡获一级班主任称号者在每学年结束时一次性奖励600元;凡获二级班主任称号者每学年结束时,一次性奖励300元。
2、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被解聘班主任职务者,两年内取消参与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资格,当年绩效工资降30%—50%。
3、在职在册专职班主任工作有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则本年度不得晋级职称,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当年绩效工资降20%。聘用专业班主任工作有一学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合同
4、兼职班主任所带班级一学期累计两个月班级综合考评分不及格的,取消其班主任资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资格,该学期绩效工资降20%。
5、中断二个月以上班主任工作的,不得再续任原班级班主任。
六、班主任津贴的管理
(一)班主任津贴计算标准
1、专职班主任所带学生原则上不少于120人。所带班级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班。若所带班级3个班内,学生数不足120人的,至少要带足2个建制班,且完成学生工作处和系(部)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则计发当月应发工资,不计发班主任津贴。
2、专职班主任所带学生120人、班主任综合考评分80分以上起计算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按照实际超出的人数,对应班主任津贴计算标准为基数,班主任综合考评分以班主任所带班级班主任综合考评分平均分为考评得分来计算、发放。
3、班主任津贴计算基数
(1)30人以上(含30人)的班级为建制班,其在校班级的班主任津贴计算标准,按男生7元/人,女生5元/人为计算基数。
(2)、30人以下班级为非建制班,班主任津贴不按男女生计算基数,按10人以下,基本津贴基数为80元,11人—19人,基本津贴基数为120元,20人—29人,基本津贴基数为180元,按班主任津贴计算标准计算。
4、 若在职在册兼职班主任担任教学工作,带一个建制班每月可折充8节课时工作量(以每学期末统计结算)。
5、所带班级顶岗实习一年期间,班主任每班发放10个月,每月20元的通讯费(分两个学期发放,分别在学期期末当月各发100元)未完成工作任务不发放该项通讯费。
6、暑假报名期间,新生班兼职班主任津贴按每天15元计算,成班后按建制班核发。
7、暑假实习班级兼职班主任津贴按每天15元发放。
8、班主任每班每月发放通讯费50元,不计入考核分。班主任必须全天24小时开通手机,若发现关机每次扣20元,不接工作电话或不及时回电话每次扣10元,直至扣完当月通讯费为止。
9、建制班顶岗实习期间,原则上应由原班主任负责,不准任意调换,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班主任津贴的计算。
1、班主任津贴的计算依照下表进行:
考评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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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津贴(A)、计算基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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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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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80)×6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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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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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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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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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80-B)×6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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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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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享受班主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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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主任综合考评分等于班级综合考评分加上班主任绩效考评分。
3、班主任综合考评分最高110分封顶。
4、各系负责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并在每月26日汇总其他相关部门的考核情况,按照本办法计算班主任津贴。
(三)班主任津贴的审核
各系班主任津贴的审核程序是:系负责人—系分管院领导—学生工作科—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四)、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各系部每月1日将上月班主任综合考评分报学工处审核,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组织人事处,于每月20日前发放。
七、其他
(一)为了锻炼和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院每年从二年级的高技生中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中技班班主任助理,协助作好班主任工作(相关规定另行颁发)。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由学生工作科负责解释。
附:班主任考核评分表及说明
班主任绩效考核评分表及说明
一、班主任绩效考核加分
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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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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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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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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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转化转化工作明显(每人次);
2、发表有关学生管理与教育论文并获奖;
3、班主任工作获学校通报表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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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推荐,公示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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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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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进班转化明显;
2、组织班会观摩课并在学院班级管理中推广交流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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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推荐,公示后系(部)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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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所带班级获省级奖当月加16分;获市级奖当月加12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当月加8、7、6分;获系部一、二、三等奖当月加6、5、4分;获文明寝室当月每个加3分。班级考评分中加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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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班主任绩效考核扣分表
扣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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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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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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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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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工作组织不严谨;
2、个别谈心每月少于5次;
3、一个月内没有开展任何班级活动;
4、未按时交工作总结;
5、《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检查不合格;
6、经系(部)核实,未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7、一个月内出现一个不合格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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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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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配合系(部)、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2、没有及时填写学籍表等各种表册;
3、没有按时为学生办理胸卡、学生证;
4、每周下学生寝室少于1次;
5、没有班费支出台帐;
6、一个月内人为公物损坏超过50元;
7、一个月内旷课人次累计超过20节。
8、一个月内一般事故大于3人次;
9、每月跟班听课少于4课时;
10、没有按时、按要求办理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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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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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及时建立班委会、团支部;
2、未按要求进行流失学生统计或在统计中有所隐瞒;
3、缺席班主任例会(值班)一次;
4、未按要求收费或违规乱收费;
5、不配合财产交接;
6、一个月内未组织学生召开班会一次;
7、不按权限审批学生奖惩、请假、休学;
8、未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
9、一个月内重大违纪事件超过3人次;
10、打骂、体罚学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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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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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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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其他工作失误情况,由各系提出扣分建议,经学生工作科审核生效。